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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发表时间: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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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财政支农政策;管理财政用于农业、海洋渔业、水利、气象、扶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和林业等部门事业经费和支农专项资金;协助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落实执行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审核年度决算;负责分管单位专项资金和基金(包括粮食各项政策性补贴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的审核和财务管理;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负责粮食自给工程的有关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村级债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5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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