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财政局主机房精密空调更换采购谈判公告
- 发表时间: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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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拟对主机房精密空调更换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财局主机房精密空调更换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珠海市财政局。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小写:¥330,000.00元),该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
五、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与安装调试。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4、供应商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要求
1、本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为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除提供资格文件资料外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证明公司实力的一切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如有必要,珠海市财政局可要求拟授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将所提供资料的所有原件于报价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送到珠海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凡提供的资料与原件不符者,采购单位可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各供应商应根据附件的项目需求内容进行报价,超出本文件规定上限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所有按照本文件提供的一切服务费用须全部包含在报价中,不得中标后再行议价,凡中标后再行议价者,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投诉及索赔的权利。
八、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3月9日9:00至3月15日17:30(5个工作日)
2、递交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财政局407室
3、递交谈判文件方式:投标文件(包含项目报价、采购要求响应文件及提供第六点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密封递交正、副本各一份
九、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3月16日上午9:30
2、谈判地点: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510043
珠海市财政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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