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18年5月30日至6月5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珠海市财政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方式和电话:市财政局 2510006,市国税局 3216050,市地税局 2650226,市民政局 2311077)
附名单:
一、2009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家)
1、珠海市慈善总会
2、珠海市关爱协会
二、2016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5家)
1、珠海市妇女儿童福利会
2、珠海市金台文化慈善基金会
3、珠海市得理慈善基金会
4、珠海市普济慈善基金会
5、珠海市海控公益基金会
三、2017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4家)
1、珠海市艾珂慈善基金会
2、珠海市浙商慈善基金会
3、珠海市春仪公益基金会
4、珠海市华发公益基金会